《奇风岁月》的原著名字叫做<Boy‘s life>,简单又形象,一如书里600多页的笔墨纸张,归根到底就是讲了一个少年成长的故事,非常切题。
故事发生在上世纪60年代,回想一下1964这一年的美国,当霍尔顿还深夜游荡在陌生的土地,一心想成为一名麦田的守望者、阿甘刚刚遇见珍妮,殊不知那个女孩竟会牵绊一生的时候,《奇风岁月》里的主人公科里正与他的同伴们一同翱翔在南方小镇的半空中,沐浴在南方热情的阳光下,纵横在广阔的麦田里,尽情享受着少年时代的光阴。
这一年,黑人民权组织和3K党针锋相对,搅得美国国内鸡犬不宁;美国对北越进行了第一次公开武装进攻,正式拉响战争警报,无数的美国青年被派进越南的丛林中,生死未卜;马丁·路德金在振臂高呼出那句“我有一个梦想”之后羽翼渐丰......不过在普通民众的生活中,生活中的最大改变可能是自行车的流行——尽管当时火车已经四通八达,而在那个宛如世外桃源的奇风镇,生活更是闲适平常,仿佛每人都是虔诚的教徒一般,热爱生活。
奇风镇就是这样带着几百年未曾动摇的价值观和生活方式,拥有着四季分明的风景,也在最深的湖泊和最暗的森林中沉淀着几百年的罪恶,但是阳光下的田野依旧广阔而美好,看上去似乎能让人曳风而飞。
故事的主人公科里十二岁,正是初识愁滋味的岁数,同绝大多数少年相似,成长的烦恼来自学校、恼人的作业、恶霸的欺凌,以及因少不更事而无意撞破的隐秘事件种种......不过他的生活仿佛更加充满了喜剧色彩——湖边沉着一辆幽灵汽车、镇子里住了一头苍老而庞大的水怪、他的自行车里藏着一只眼睛、神秘的梦魇时不时闯进他的梦中......
在诸如以上魔幻又神奇的情节中,我还是最喜欢科里和他的朋友们飞在小镇上空的片段,那样的不切实际又显得如此真实,也许在作者的心目中想表达的是“自由”这个概念,无论是身体上的,还只是脑海中的,自由,真的,美得就像一首诗——
“于是,我们迎着风一直跑,到后来,我们仿佛开始迎风翱翔起来。小狗跟在我们旁边跑,兴奋得边跑边吠。阳光照在酋长河上,河面波光粼粼,天空碧蓝如洗。我们大口大口呼吸,夏天的热气充满了我们的胸膛。”
“一开始,翅膀抖了一下,感觉仿佛打了个喷嚏。接着,翅膀挥了第二下,那动作开始变得更有规律,更有力。到了第三下,那挥舞的姿态已经美得像一首诗。我的翅膀开始迎风上升了。“我飞起来了!”我大喊。我开始慢慢上升,而我那几个死党和他们的狗已经在蔚蓝的天空翱翔了。”
这本书第二个触动我的地方是书中满篇满篇缭绕着的少年气息。
这个十二岁的少年,充满才气,对写作敏感又热情,充满想象力,又带着改变世界的十足勇气,他说:
“这大概就是写作的起点和原动力。写作,是因为你试着想要“改善”某种东西。你想改变你周遭的世界,扭转局面,你想把世界改造成你理想中的模样,当然,如果上帝没有大发雷霆的话。在真实的世界里,我的力量微不足道,然而,在我想象的世界里,我有如希腊神话里那个挣脱了锁链的赫拉克勒斯。”
十二岁的少年,乘风飞翔的那种姿态大胆而执拗,仿佛瞬间就变成了“金刚不坏之身”:
“接着,我胆子越来越大了。我开始骑着火箭蛇行,绕8字形,压过路边的台阶,而它也任凭我随心所欲地做出这些疯狂的动作。接着,我整个人往前俯,用尽全力踩踏板,于是,火箭以迅雷不及掩耳的速度冲过山塔克街,路面上斑驳的光影向后飞逝。接着,我猛拉车头冲上人行道,轮胎压过隆起处时甚至没有震动。凉风迎面吹来,感觉好凉爽,而我的胸膛却充溢着满满的热气。一栋栋的房子、一棵棵的树迅速向后飞逝,一片模糊。那一刻,我感觉自己和火箭已经融合为一体,感觉火箭已经成为我身体的一部分。我咧开嘴大笑起来,结果一只虫子飞进了我嘴里。但我根本不在乎。我把那只虫子吞了下去,因为我忽然觉得自己变成了金刚不坏之身。”
有时思考人生,少年眼眸低垂就变整个宇宙。
“世事难料,你永远无法预料你的人生以后会出现什么变化。真的。有时候,就像射箭一样,你明明瞄准了,而且很笃定自己百分之百会命中,没想到箭射出去,还没射到红心就被一阵突如其来的风刮走了。每个人在你这个年纪都有梦想,不过,有没有人后来真的百分之百梦想成真的?没有。这辈子我还没碰到过半个。”
有时心花乱撞,情窦初开的样子甜蜜又可爱。
“此刻,站在我面前的,是全世界最漂亮的女孩。她瞪着我,那眼睛如水晶般清澈。那一刹那的感觉,仿佛刚睡醒,睡眼惺忪,却突然发现自己置身在一个从来没见过的奇异世界。”
“如果你是我的女朋友,我会抓一百只萤火虫送给你,把它们放在绿色的玻璃罐里,永远为你照亮前面的路。我会送你一片青翠的草地,草地上开满了成千上万朵缤纷灿烂的野花,每一朵都不一样。我要把我的脚踏车送给你,那辆车有一只金黄灿烂的眼睛,它会保护你。我要为你写一篇故事,故事里,你就是那住在白色城堡里的公主。只要你喜欢我,我会送你一个神奇的世界。只要你喜欢我。”
然而,世事如书,总要经历低谷与不甚人意。在大背景的变迁之下,科里的少年时代总要结束,他成长的奇风镇也总有一天会被外界的各类冲击所攻破直到沦陷。
是的,每个人的家乡都要沦陷。作者对这个普世价值的完美阐述也许就是《奇风岁月》能够让一代又一代的作者耐心捧读并封为经典的主要原因,这个论题无论在当年还是如今看起来都是那样的不证自明且感伤十足,从书中巨型超市逐步取代送奶行业的描述中可以看得出,科技的发展仿佛一场不可逆的浪潮,逐步的改造抑或是侵蚀着我们心中那个“芳草鲜美,落英缤纷”的田园小镇。
在少年时代那个双臂羸弱、羞涩胆怯的日子里,没有智能手机的强大搜索能力,我们依旧孜孜不倦的探索与幻想着周遭的一切,然而当田野覆盖上水泥、树林被公路割碎、当大楼、超市、工厂,裹挟着工业和商业的力量,像霉斑一样在每个人的家乡土地上侵蚀与蔓延的时候,田园牧歌的景象也只能从昔日的文字里去追溯了。
我看到,作者在书中也借少年之笔表达了自己的态度:
“我好渴望能够有个像电影院的地方,里头有一本记录了无数名字的目录,我们可以在目录里找出某个人的名字,按下一个按钮,银幕上就会出现某个人的脸,然后他会告诉你他一生的故事。如果世上真有这样的地方,那会很像是一座天底下最生动有趣的纪念馆,我们历代祖先的灵魂会永远活在那里,而我们可以听得到他们沉寂了百年的声音。当我走在墓园里,聆听着那无数沉寂了百年、永远不会再出现的声音,我忽然觉得我们真是一群浪费宝贵资产的后代。我们抛弃了过去,而我们的未来也就因此消耗殆尽。”
在书的最后一章,这种“物非人也非”的真正面目仿佛被演绎得更加深刻而哀伤:当科里长大成人,他带着妻子孩子回到了久未蒙面的奇风镇,那里已经不同往昔,低矮的房子早被拆除,住家比荒草要稀少。科里静静的站立着,带着满身的回忆,感慨万千。
值得哀伤的,少年时代早已如烟,而他最后也只能以“我也不是拥有了半个世界才会快乐”的理由安慰自己。
不可避免的,年少心气如梦一场,只剩下那些关于飞翔、怪兽以及冒险的幻想,供我们在午夜梦回的时候嘴角上翘或是内心抽搐。
也许少年就是,永远被追溯着,但永远不会再重来。
这才因此显得珍贵。
最后的最后。
“我抬头看看天空。那清澈蔚蓝的天空。 我仿佛看到天空有四个孩子的影子,还有他们的狗。他们都长着翅膀,在灿烂的阳光下嬉笑玩闹。 只要那神秘的力量不消失,他们将永远在天上翱翔。 那神秘的力量永不止息。”
'In me are the memories of a boy's life, spent in that realm of enchantments.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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